【evidence是可数的吗】在英语学习中,许多词的可数性常常让人感到困惑。其中,“evidence”这个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它既可以作为不可数名词使用,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被用作可数名词,具体取决于语境。下面我们将详细分析“evidence”是否为可数名词,并通过表格形式进行总结。
一、
“Evidence”通常被归类为不可数名词,表示“证据”或“证明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它没有复数形式,也不能直接与“a”或“an”搭配使用。例如:
- We need more evidence to prove his guilt.
(我们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他的罪行。)
然而,在某些特定语境下,“evidence”也可以作为可数名词使用,尤其是在指代多个不同的证据时。此时,它可以加“s”,并可以与“a”或“an”连用。例如:
- The case has several pieces of evidence.
(这个案件有几项证据。)
- He presented a piece of evidence that changed the outcome of the trial.
(他提供了一项证据,改变了审判的结果。)
需要注意的是,这种用法较为正式或书面化,日常口语中较少见。因此,在大多数情况下,“evidence”仍被视为不可数名词。
二、表格总结
单词 | 是否可数 | 说明 | 示例句子 |
evidence | 不可数 | 通常表示“证据”或“证明”,无复数形式,不与“a/an”连用 | We have no evidence for this claim. |
evidence | 可数 | 在特定语境下,如“pieces of evidence”,表示多个独立的证据 | There are three pieces of evidence here. |
piece of evidence | 可数 | 表示一个单独的证据,常用于正式或法律语境 | She found a piece of evidence in the drawer. |
三、小结
总的来说,“evidence”主要作为不可数名词使用,但在某些情况下,尤其是强调多个独立的证据时,也可以作为可数名词使用。学习者在使用时应根据上下文判断其可数性,避免误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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